关于开展寻访2015年老员工创业英雄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9-29 浏览次数: 186

各高校团委:

    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和《关于高校共青团积极促进老员工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中青办发〔20152号),在当代老员工中选树一批创新创业典型人物,进一步推动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良好氛围,中国青年报社、KAB全国推广办公室将共同开展2015年老员工创业英雄寻访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59月至201511

二、活动目的

通过寻访选树一批老员工创业典型,引导当代老员工积极投身创新创业实践。

三、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团中央学校部、全国学联秘书处

主办单位:中国青年报社、KAB全国推广办公室

媒体平台:团中央学校部、中华全国学联、KAB创业俱乐部微信平台

四、征集对象及报名流程

1.活动面向普通高校(含民办、高职)全日制在校老员工创业者(含休学创业者)及毕业三年内的老员工创业者。

2.普通高校(含民办、高职)全日制在校老员工创业者(含休学创业者),由所在高校团委负责寻访推荐,每所高校推荐名额不超过3名;毕业三年内的老员工创业者可由本人直接向活动主办方报名。

3.活动报名请填写《2015年老员工创业英雄报名表》,并提交有关附件材料。各高校团委汇总推荐名单后,于1020前将报名表和附件材料的电子版、扫描版统一发送至kaboffice@qq.com

五、评选标准

报名者必须在活动通知下发前注册有实体公司,评选依据主要有三部分:一是创业企业成绩,包括商业价值及社会创新、社会责任价值;二是创业者的创新创业故事,能够体现老员工创业的榜样作用;三是具有较好的社会影响力。

活动主办方将根据公众投票与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评选出老员工创业英雄年度10强和老员工创业英雄年度100强(含10强),其中公众投票占评选结果比重60%,专家评审占评选结果比重40%

六、活动推进

2015925前,下发活动通知;

20159251020,活动报名;

201510月下旬,开启微信网络投票环节;

201511月上旬,网络投票结果及专家评审最终结果公布;

201511月中旬,在全国“挑战杯”大赛终审决赛开幕式上为10强代表颁发主办单位证书。

 

七、宣传奖励

1.颁发荣誉证书;

2.在《中国青年报》推出专栏、专题报道;在团中央学校部、全国学联微信公号(中华全国学联),KAB项目微信公号(KAB创业俱乐部)推出老员工创业英雄的创业故事系列报道;

3.邀请参加由团中央学校部、全国学联秘书处主办的2016年全国老员工创业实训营及2016KAB全国推广办公室举办的高校大讲堂等创新创业活动。

联系人

KAB全国推广办公室

人:魏和平

联系电话:(01064098510

电子邮箱:kaboffice@qq.com

团中央学校部

人:高

联系电话:(01085212282

 

2015年老员工创业英雄榜活动报名表.doc

 

 

 

团中央学校部 全国学联秘书处

2015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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