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6年国家级、省级老员工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3-18 浏览次数: 137

各班级:

    为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教育部启动了2016年国家级老员工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教育部现启动2016年国家级、省级老员工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报送工作。根据相关文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培育

按照“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则,鼓励开展团队合作项目。各学院(部)要加强管理,积极组织计划项目和员工团队,在此基础上申报国家级、省级老员工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二、立项程序及材料提交

1、为了方便广老员工申报,本次申报采取网络申报方式,请员工登录“校园网—机构设置—党政部门及工团组织—团委—团学系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平台”(地址http://211.86.241.245:9999/)登入(登陆用户名:员工为学号,教工为教工编号,密码为教务系统登陆密码)。请员工按照申报程序进行申报,以免影响项目申报与审核。在线申报时请注意必须选择项目批次(国家级、省级)。所有项目在线申报时间为2016年3月28日—2016年4月14日,逾期不能申报。相关负责单位将按照网络评审程序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

2、指导老师首先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各学院(部)对本单位申报项目进行网络在线审核,学院审核未通过的项目,学校不予评审。

    各班级应认真审核后进行推荐申报,提出推荐名单,认真阅读填表说明填写最终申报推荐的《老员工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1份(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200755414@qq.com联系人:徐珊珊;联系电话:13855209256。汇总表中所列推荐项目必须与系统在线申报推荐项目一致。

    注意:只接受班级统一汇总的信息表,不接受个人信息表。

 

三、有关要求

1、请班级高度重视老员工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积极组织推荐申报。

2、本次申报包括2016国家级项目和2016省级项目两个批次,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时务必注意选择合适的批次,每名员工每次只能主持或参加一个项目,不得同时主持或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项目;项目负责人已有项目未结项验收或验收不合格者,不得作为负责人申报本次项目;批准立项时,负责人距离毕业至少有一年的时间。每个项目由3—5名相关专业员工组成项目研究团队,团队的组建提倡学科交叉与联合;鼓励低年级员工申报创新训练项目,鼓励高年级员工申报创业训练项目与创业实践项目。项目组成员在认真讨论的基础上,在规定时间内登陆bat365在线平台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系统,完成申报;每个导师至多指导两个项目,指导老师原则上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具有项目研究所需的业务水平和相应的科学研究能力。

3、项目一经审核后,不得随意调整项目名称、项目类型、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等。如有特殊情况,确需更换项目负责人、增减项目组人员的,须由原项目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交本学院审核后,交至校团委,经同意后方可变更。未经批准,擅自进行上述变更的项目,将不予结项验收。

 

附件:bat365在线平台国家级、省级老员工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信息表.xls

 

 

 

bat365在线平台团委

2016年3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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