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优秀教师宣传典型的通知

时间:2016-06-07浏览:37

各学院(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推荐优秀教师宣传典型的通知》(皖教秘人〔2016〕83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优秀教师宣传典型的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和推荐范围

    推荐条件: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有理想信念、道德情操、扎实学识、仁爱之心。阳光美丽、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积极向上、成绩显著。

    推荐范围:原则上从已获得省级以上优秀教师、模范教师中推荐。除此之外,如果人选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也可推荐。

二、相关要求

(一)请各单位广泛宣传,积极推荐本单位表现突出的优秀教师先进典型。

(二)各单位可推荐1名教师。如确无合适人选,可以不推荐。(学校推荐上报1名教师)。

(三)请各单位于6月20日前将《优秀教师宣传典型推荐信息汇总表》(见附件)加盖公章后报送到人事处团队科。

附件: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推荐优秀教师宣传典型的通知.pdf

bat365在线平台人事处

2016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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