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2017级新生中开展团校培养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7-10-16浏览:37

各学院团委:

为教育和引导我司新生团员准确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把握时代脉搏,坚定理想信念,明晰个人责任,不断增强青年团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校团委决定在新生中开展校院两级团校培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校级团校培训对象为2017级本科、研究生团支部书记,院级团校根据学院情况自行组织2017级新生学习。

二、培训内容及形式

校院两级团校指定学习内容有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尤其是在考察中国政法大学时发表的重要讲话和7·26重要讲话,党团基本理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涵和意义,“中国梦”的具体内涵等;自主学习内容有利用网络、报纸、杂志等渠道广泛搜集其它相关时政热点等学习资料。

校院两级团校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指定学习资料和自主搜集资料相结合、集中授课与开展实践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开展,务必取得实效。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校院两级团校于201711月下旬结束,校级团校具体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核方式

校级团校采取笔试、征文、研讨等方式对学员综合考核,考核合格发放结业证;院级团校自行安排考核,培训结束后提交本次学院团校培训计划及合格学员名单。

五、有关要求

(一)学员要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团校纪律;上课认真听讲,做好笔记;课后加深理解,提高认识;认真撰写思想汇报和学习总结;上课期间不迟到,不早退,原则上不准请假,特殊情况必须经辅导员同意并报所在学院团委书记批准。无故不到一次或请假超过两次(含两次)者,取消其培训资格。

(二)各学院团委在推送校级团校学员名单过程中,要明确一名同学担任本学院联系人,负责培训期间本学院学员的召集联系等工作。请于1013日确定学员名单,并将学员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actw119@163.com,纸质版交至校团委办公室。联系人:于楚洪,孙辰。

电话:3175968

附件:1、团校培养活动学员登记表

2、团校培养活动学员汇总表

共青团bat365在线平台委员会

                                      2017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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