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转发<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关于建立党员活动日制度的意见>的通知》的精神和要求,4月11日,各党支部开展了“党员活动日”系列活动,具体如下:
一、开展“放歌龙子湖抒情十九大”诗歌朗诵会
员工党支部组织部分党员赴蚌埠市龙子湖畔联合开展了以“放歌龙子湖抒情十九大”为主题的党员红色诗歌朗诵会。
活动在员工二支部书记徐珊珊的词朗诵《祖国颂》拉开序幕,随后员工党员分别进行了诗歌朗诵,朗诵的内容有纪念革命先烈的诗词,有歌颂伟大中国共产党的诗歌。朗诵时大家感情真挚,语言铿锵有力。朗诵结束后,支部书记徐珊珊带领党员进行了合唱,活动在《永远跟党走》的歌声中拉下了帷幕。
活动结束后,党员们纷纷表示这次主题党日活动非常有意义,是一次丰富而生动的教育活动,通过朗诵和歌唱红色经典诗歌,让全体党员既接受了一次潜移默化的教育,又激发了大家的爱党爱国热情,进一步增强了党员的凝聚力和党组织的号召力。
二、组织学习《习近平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论述摘编》
员工第一党支部组织党员在博雅楼402会议室学习《习近平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论述摘编》。学习后,党员们一致认为,此次学习对于我们深刻认识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的基本要求和重点任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召开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心得体会交流会
理论法学党支部在学院B306会议室召开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心得体会交流会。大家围绕着前一段时间所学习的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上所做的报告,相互交流了自己的体会和看法,交流会的气氛非常热烈。大家一致认为,习近平总书记的报告在总结我党过去一些年来的工作的基础上,高瞻远瞩地提出了新时期中国共产党人的历史使命和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方针,这是非常及时的,将会极大地推进我国的改革开放和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大家纷纷表示,要以学习十九大报告精神为契机和动力,勤奋学习,扎实工作,努力把自己的教学和科研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
四、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安徽省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决议》
民刑法学党支部、国际法学党支部组织部分党员在学院B306会议室学习《中国共产党安徽省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决议》。
学习后,支部开展交流讨论。大家一致认为省委书记李锦斌同志的讲话,让我们更加深刻认识到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总要求和今后如何开展反腐败斗争。作为法学专业的党员同志,必须带头遵从法纪,讲政治、重规矩、作表率,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环境。
五、组织学习焦裕禄精神
经济法学党支部组织党员在学院B306会议室学习焦裕禄的先进事迹。学习后,与会党员纷纷表示,要继续学习和弘扬焦裕禄精神,从今天做起,从眼前做起,从小事做起,像焦裕禄同志那样对待群众、对待组织、对待事业、对待同志、对待亲属、对待自己,像焦裕禄同志那样生命不止、奋斗不息,努力做焦裕禄式的好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