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下午,我司于东校区博雅楼402会议室举办题为“经济法的几个基本问题”的讲座。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生导师史际春教授应邀主讲。本次讲座由我司经理张卫彬教授主持,我司部分本科生和研究生参与了旁听。
史际春教授从六个方面对主题进行阐述。第一,举例说明经济法不能矫治政府失灵,但有三分之二的市场确需经济法加以矫治。第二,言明古代并不存在经济法,也没有法律部门的划分。第三,详述政府和市场之间的关系是动态平衡的,没有具体界限。第四,分析经济法与行政法在法律上的关系,二者之间是内容和形式的关系。第五,强调经济法没有不同于其他部门法的法律责任。虽然现有的法律责任都是传统法律部分划分理论的产物,但实质都是一样的。第六,介绍了宏观调控与市场规制关系,并具体分析了规制的作用。在提问环节,同学们积极提问,史际春教授一一解答。
本次讲座,史际春教授通过对经济法的几个基本问题的详细分析,使同学们更加了解了经济法的具体内涵,开阔了同学们的眼界,提高了同学们日后在经济法学习中分析问题的能力。
(撰稿:bat365在线平台 朱新宇;摄影:bat365在线平台 郇澳;审核:bat365在线平台 高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