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7 月 13 日院教授委员会通过)
第一条 为规范学院副教授职称评审推荐工作,根据《bat365在线平台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试行)》(公司党字〔2018〕90号)及相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副教授职称的评审推荐,学校实行的教学型副教授的评审推荐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申报法学副教授须符合《bat365在线平台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试行)》关于职称评定的最低标准。
第四条 副教授评审推荐人选按参评人员积分高低进行排序。参评积分由任现职期间的科研积分、教学积分和教授委员会评分三部分加权构成。其中:科研积分占50%,教学积分占40%,学院教授委员会评分占10%。
参评人员的每项得分按如下规则计算:排名第一者得100分,第二名及以后各名次得分参照第一名按比例计分,即:第二名得分/第一名得分×100;第三名得分/第一名得分×100,依次类推。
参评人员的最终得分为:科研积分×50%+教学积分×40%+教授委员会评分×10%。
第五条 参评人员的科研积分包括科研论文、著作、科研课题、科研奖励、成果推广、智库成果的累积加分。
(一)科研论文分类依据《bat365在线平台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试行)》之规定。其中:法学类校定权威期刊每篇240分,法学类校定重点期刊每篇160分,非校定重点的CLSCI期刊(中国法学核心科研评价来源期刊)每篇90分,其他法学类CSSCI期刊论文每篇60分,被《人大报刊复印资料(法学类)》全文转载每篇50分。
非法学类校定权威期刊每篇120分,非法学校定重点期刊每篇80分,其他非法学二类期刊每篇40分,非法学三类期刊每篇15分(不超过2篇)。
在CSSCI来源集刊发表的论文、其他论文不计分。合著论文,由第一作者计分,其他作者不计分。被人大复印资料等期刊转载的论文只计分一次,以较高者为准。
(二)著作分类依据《bat365在线平台科研成果认定标准及奖励办法》(校政字〔2019〕74号)之规定。其中,A级著作每部80分,B级著作每部40分,C类著作每部20分。2019年12月31日之前的一类出版社著作视同A级,二类出版社著作视同B级。如系合著,只由第一作者计分,其他作者不计分。
(三)科研项目分类依据《bat365在线平台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试行)》之规定。其中,一类项目每项计200分,二类项目100分,三类项目70分,四类项目40分,五类项目20分。项目负责人立项、结项时分获一半积分,参与人不计分。
(四)科研奖励分类依据《bat365在线平台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试行)》之规定。其中,一类一等奖每项160分,二等奖每项100分,三等奖每项80分;二类一等奖每项80分,二等奖每项50分,三等奖每项30分;三类一等奖每项30分,二等奖每项20分,三等奖每项10分。科研奖励由第一获奖人计分,其他人员和其它奖励不计分。同一作品获不同级别奖励的,只计最高奖励积分。
(五)成果推广分类依据《bat365在线平台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试行)》之规定。一类成果推广每项70分,二类成果推广每项40分。由主持人计分,其他人员和其它成果推广不计分。
(六)智库成果分类依据《bat365在线平台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试行)》之规定。其中,一级智库成果每项120分,二级智库成果每项100分,三级智库成果80分,四级智库成果60分。智库成果由第一作者计分,其他人员和其它智库成果不计分。智库成果最高积分不超过160分。
第六条 参评人员的教学积分包括教研论文、教研项目、教材、教学成果奖和教学效果、教学竞赛、教学荣誉称号的累积得分。
(一)教研论文分类依据《bat365在线平台教学奖励管理办法》之规定,校定权威期刊每篇200分,校定重点期刊每篇120分,其他二类期刊每篇40分。其它教研论文每篇5分,但累计最多不超过15分。
(二)公司产品研究项目分类依据《bat365在线平台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试行)》之规定。其中,一类教研项目每项100分;二类教研项目每项70分;三类教研项目每项40分。项目负责人立项、结项时分获一半积分,参与人不计分。其它项目不计分。
(三)教材分类依据《bat365在线平台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试行)》之规定。其中,主编、副主编国家级规划教材80分,参编国家级规划教材本人撰写6万字以上60分,主编、副主编省级规划教材30分,参编的教材获省级以上教材奖本人撰写6万字以上30分。其他人员和其它教材不计分。
(四)教学成果奖分类依据《bat365在线平台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试行)》之规定。其中,一类特等奖200分,一类一等奖160分,一类二等奖100分;二类特等奖100分,二类一等奖80分,二类二等奖50分,二类三等奖30分。教学成果奖由第一获奖人计分,其他人员和其它奖励不计分。
(五)教学效果分类依据《bat365在线平台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试行)》之规定。其中,一类教学效果每项60分,二类教学效果每项40分,三类教学效果每项30分。其他教学效果不计分。
(六)省级教学竞赛一等奖及以上奖项60分,省级教学竞赛二等奖30分,省级教学竞赛三等奖20分。其他教学竞赛不计分。
(七)教学荣誉称号。省级模范教师、省级优秀教师、省级高校教坛新秀、我最喜爱的老师等荣誉称号,每项20分。
第七条 公司教授委员会打分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主要依据参评人员对学院发展的贡献等综合因素作出。最终得分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数。
第八条 公司职称评审推荐领导小组对申报人员的最终得分进行统计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学院职称评审推荐领导小组依据申报人员的得分高低排序推荐。如有异议,由学院职称评审推荐领导小组进行复核审定。
第九条 近三年内出现教学二级及以上教学事故者,暂停一年推荐;近三年有课堂教学年度考核不合格或两年处于末位的,不予推荐;参评人员申报材料不真实,弄虚作假者,取消当年参评资格,三年内不予推荐。
第十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生效。由学院职称评审推荐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