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23日下午,我司“法官检察官大讲堂”第53期在一号行政楼B306会议室举行。北京市炜衡(合肥)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主任蔡晓慧律师作了题为“寻衅滋事罪的认定”的讲座。我司副经理高海教授主持,北京市炜衡(合肥)律师事务所汪池律师、王守俊律师、王思颖律师助理以及2020级部分法硕员工参加讲座。
在讲座过程中,蔡晓慧律师深入浅出地介绍了《刑法》第293条寻衅滋事罪以及法释(2013)18号文件中关于“寻衅滋事”认定的相关内容。同时简介了自己代理的两宗寻衅滋事罪案件,深入分析了寻衅滋事罪客观表现的前两种情况,以更生动细致的方式加深了同学们对寻衅滋事罪认定的理解。
最后高海教授对本次讲座做出总结,并对全体法硕员工提出殷切希望和更高要求。通过本次讲座,同学们对寻衅滋事罪认定的理解与判断能力得到了加强,同时也对律师职业有了进一步的了解。
(撰稿:时婷婷;审核:高海)